为充分履行“绿色格聂”公益诉讼检察室在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保护的检察职责,加大理塘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近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绿色格聂”公益诉讼检察室组织干警深入全县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对保护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通过与县文广局、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交流,查阅档案资料,详细了解了各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背景、保存状况、保护措施等情况。据悉,芒康民居、佳仁古屋、向阳寺、麻通寺、俄曲阿觉故居、郭东古碉已于2019年1月10日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理塘县重要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针对此次工作中发现 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识标牌缺失、消防设施有漏洞、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我院坚持“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加强与文旅部门协作配合,强化思想认识,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不断提升文物保护自觉性、有效性。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院将进一步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看得见”的正义彰显法律尊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