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三培育三引领”
活动方案
按照全省、全州检察机关基层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方案要求,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加强检察队伍的战斗力,依据“根强则盛、本固则安”的原则,贯彻执行高检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落实冯键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切实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的要求,以开展好理塘县人民检察院“三培育三引领”活动,驱动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总基调,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把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力推到位,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基层检察院发展要坚持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特色检察产品要注重检察特色、形象风采、群众认可;优秀办案团队要达到职能优化、运行高效、理念先进。更好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司法属性。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检察监督观念滞后、监督意识不强、办案能力水平不高、监督方式陈旧,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不佳,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等短板,有效推进队伍建设、业务发展、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
坚持结果导向。培育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创新性的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培育具有特色意识、亮点意识、品牌意识的基层特色检察产品;培育具有办案新模式、司法新理念、能力新突破的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更富理性、更具品质。
三、主要目标
将活动作为打造新时代理塘县人民检察院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的具体抓手,引导基层检察院对照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服务保障检察中心工作的目标定位,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提升检察工作品质,有效促进全面建设。要以各类评先的条件标准和要求抓好“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促进单项工作乃至整体工作争创一流,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态势和示范引领的集群效应。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着力打造出 在全州乃至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基层检察院、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和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按照集中讨论和院党组研究后3年内上报目标5个,从第一个1个阶段开始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院支部:党支部“党群一家亲、干群一条心”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
办公室:推进“0345”各项检察工作精细化运行、精品化提升特色品牌
检察一部:刑事检察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
检察二部:理塘县人民检察院“保护生态文明,服务全域旅游”基层特色检察品牌
检察三部:理塘县人民检察院“藏汉双语”检察服务窗口团队(小组)
各部门结合各自创建条件,拟定创建方案、材料,由院党组会议审定后上报到政治部,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完成后请院党组监督各部室将此项工作抓在身上,亲自部署、落实、统筹推进,作为2022年2月之前的重点工作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三培育三引领”即培育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水平;培育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
(一)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要统筹谋划、综合考虑,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培育中着力改进建设思路不清晰、目标不明确、“四化”建设不平衡、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不深入等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基础性、时代性、创新性和先进性。(“四化”是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基本条件附后)
(二)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要梳理本院检察产品品牌,确定培育对象。院党组基层院建设领导小组在征询各业务条块意见后,按照业务条块合理设立、整合资源、深度创建,品牌要有声有色、可看可学、内外认可的要求,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培育中着力纠正品牌碎片化、质量一般化,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结合不紧密、不匹配等问题,突出检察元素、特色亮点和品牌效益。(基本条件附后)
(三)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对现有办案组织、专业化团队优化组合,整合资源,确定重点培育对象。着力改变新形势下知识储备不足与办案履职的差距和凭经验、套路办案的老思维、旧习惯,培养勤奋敬业、勤学善思、担当作为、精准办案和善于传帮带、密切配合的大局精神。突出理念变革、结构优化、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基本条件附后)
五、具体举措
活动开展为期三年。今年重在谋划部署,明后两年重在创建和深化,并在后两年分两批次推出最好、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工作典型、特色品牌、优秀办案团队(小组),上报到州检察院、省检察院。
一是抓典型质量。要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走以质取胜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员党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担当作为,积极进取,对标工作典型、特色品牌、优秀办案团队(基本条件附后),切实谋划,精深培育,打造一批高质量的示范典型。要着眼可持续发展,加强标准、质量和评估体系建设研究,着力形成一批实践和理论成果。要认真挖掘和培育基层检察院重大集体典型和个人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和形成广大基层院及全体干警“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二是抓重点观摩。要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工作基本规律、检察制度发展规律、检察权运行规律和检察管理规律的做法,在改革创新进程中勇闯敢试、积累经验。紧紧围绕落实检务工作区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温暖控申、过硬队伍建设、智慧检务、服务大局等重点工作和事关基层检察院持续健康发展的路径环节。
六、工作要求
加强基层建设,事关检察工作全局,事关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要把“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领导、创新方式,重在“育”“引”上下功夫做文章,使基层检察院建设有目标、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行稳致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理塘县人民检察院“三培育三引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活动的开展,政治部负责该活动的日常工作。健全落实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形成活动开展的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州院联系指导基层制度,强化各部门指导基层创建活动责任,切实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和本地实际,认真谋划,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过程调控。院党组深入调查研究、真抓实干、强力推动。采取指导检查、现场观摩、重点帮促等措施,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和做好成果转化工作,获得“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的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和持续推进。
三是加强氛围营造。要以向县委、人大及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和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抓好活动成果展示。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检察宣传阵地和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展现检察工作新作为,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推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1.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基本条件
2.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基本条件
3.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基本条件
附件1
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基本条件
一、政治建设更加坚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讲政治守规矩有具体方法和成效,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党组(含支部)建设实现标准化、有特色,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意识形态工作实现标准化、常态化、有特色。
二、服务大局更加有力。运用检察职能助推社会治理效果明显。能主动解决经济社会重大疑难问题,有典型案事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有具体举措、创新做法、良好效果。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举措务实创新。其它服务大局工作成效显著,具体做法和案件事例有影响、有份量。
三、职能发挥更加充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综合考评位居本市级院前列。刑事检察没有明显短板和弱项;司法办案优质无错案,无被上级检察机关评定为重大瑕疵和不合格案件;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得到省检察院及以上认可;法律监督效果良好,有被市级检察院、省检察院、最高检评定的典型案例。民事检察实现精准监督,提请抗诉采纳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有被市级检察院、省检察院、高检院评定的典型案例;院党组研究解决“重刑轻民”有举措、有实效,至少有一名专职从事民事检察的工作人员;活动期内能够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所办案件在检察环节没有信访事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能发现能办理有影响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行政检察有特色、亮点,有好的工作机制;院党组研究解决行政检察“短板弱项”有具体可操作的措施,至少有一名专职从事行政检察的工作人员;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量超过全省2/3基层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工作检察建议采纳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抓实行政非诉执行行政检察 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活动期内,发出了1件以上高质量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有省检察院、高检院转发的典型经验或被省检察院、高检院评定的典型案例。活动期内,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超过全省基层院数量平均值,诉前程序率、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占比超过全省平均值,跟进监督率100%,每年至少办理1件单独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至少有1名专职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人员,有省检察院、高检院评选的典型案例。
四、班子队伍建设更加过硬。领导班子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无“四风”问题反弹现象。活动期内,领导班子参加地方考核名列前列。干警素能明显提升,能全勤参加各类培训,岗位练兵取得较好成效;队伍建设经验在省级(含省院主办)以上重要期刊发表。上级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院干警无不规范司法行为和违纪违法情况。
五、基层基础更加现代。基层基础建设有明显变化,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匹配。检察文化建设有特色。智慧检务建设有序、规范,辅助办案系统实用、管用。检察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形成“大宣传”格局,检察宣传工作成效显著,荣获省级(含省院)以上表彰奖励。
附件2
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基本条件
一、与中心工作高度融合。业务产品品牌在服务保障大局和相关检察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活动中,认真履职、综合施策,案件办理质量精准、成效显著。综合产品品牌在基层党建、政治工作、业务履职和智慧检务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
二、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匹配。重点弥补业务短板、工作弱项,确保“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重。各项工作都可推出品牌,但要杜绝品牌过多过滥的问题。
三、有地方特色,个性鲜明。能立足基层自身实际,把握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选准突破口,深入挖掘。能让群众看得见、记得住、信得过,满足老百姓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需求,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检察形象。
四、可持续发展,内涵丰富。有实践和一定的理论成果,对品牌的规律、发展有探索,对配套制度建设有研究。
五、可借鉴推广,效果优异。有可展示的具体内容,具体做法可借鉴推广。工作做法或活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受到省级(含省院各业务条线)及省级以上充分肯定或表彰。(包括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经验介绍、纳入典型案事例评选或获得领导批示、经验转发等形式)。
附件3
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基本条件
一、团队政治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检察事业,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廉洁从检、公正司法。
二、团队理论精。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调研能力,对基层检察业务中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有较为深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或经验性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含省院各业务条线采用)。
三、团队专业强。具有较强的案件研判和法律适用素能。具有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司法政策和专业理论知识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重大检察业务问题,并结合办案促进相关专业领域的社会治理。能够有效应对某一专业领域内的新型、敏感案件,依法做出正确、稳妥处理,具备梳理、分析某类新型、敏感案件特点、规律并提出相关建议的能力。无被上级检察机关评定为重大瑕疵和不合格案件。
四、团队作风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交办任务。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协作意识好,引领示范和传帮带作用发挥好,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人考核为优秀,团队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